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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县指挥部指令,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攻坚阶段,顺河街道辖区内严控车辆人员进出,现将各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县直各单位只保留一辆已报备车辆通行,主要用于保障主要领导公务出行及物资保障,司机与车辆必须与报备信息相符。
第二,报备过的环卫及消杀车辆可以通行。
第三,医务人员及志愿者,必须由单位领导带队统一出行。
第四,纪委督导车辆可以放行。
第五,确需外出人员必须由所在社区或单位出示相关证明,由社区支部书记或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顺河办事处简虹主任批准后给予放行。
第六,确需进入人员(含返乡人员),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报简主任批准后由社区支部书记前往卡点对接,相关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主要领导提前与丁伟主任沟通后方可进入,以上人员严格执行只进不出。
第七,120及消防车辆可以直接放行,同时做好记录。
第八,隔离点封控点换岗工作人员,必须由单位开具证明,主要领导签字。由所居住地社区支部书记对接后返回家中,居家隔离。
第九,如有突发紧急事务确需紧急通行的,及时联系顺河办事处副主任符海涛处置。
第十,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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